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机动清漂船询价采购(18A0366)采购公告

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机动清漂船询价采购(18A0366)采购公告



一、项目号:18A0366二、项目名称:机动清漂船询价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28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主要技术要求

中型机动清漂船2 艘 ⑴船总长: 11 m ⑵船总宽: 2.50 m ⑶船总高: 2.94m ⑷型深: 1.1 m ⑸空载吃水: 0.4m ⑹满载吃水: 0.8m ⑺驱动方式:螺旋桨 ⑻发动机功率: 40 kw ⑼燃油类型: 柴油 ⑽装载量: 2t ⑾工作航速: 2.5 km/h ⑿续航力: 24 h ⒀自由航速: 5 km/h ⒁装载体积 ≥3m3 ⒂水线以上高度: 2.5m ⒃乘员: 4人

(二)质量要求

1、航区:内河C级

2、装置简介: 船为单体、全焊接钢制结构,船使用的外板、肋骨、强框架、隔舱壁等板材均采用CCSB船用钢板,可实现前进和后退,原地掉头。

3、舾装:配备4个带缆桩、长为20米直径为14毫米的缆绳2根。

4、信号、消防救生设备:配齐信号灯、探照灯1个、电喇叭1个、。并配备消防装置一套,包括干粉灭火器2个、救生衣4件、救生圈4个。

5、门、窗、护舷、栏杆、舷墙:所有外室门窗均为铝合金门窗。机舱出入口设置活动式钢质水密舱盖。驾驶室设置钢质移门及钢化玻璃驾驶室、移动窗、前窗为固定式。

6、涂装:涂装前对钢材表面采取有效的表面处理,清除铁锈、氧化皮、油污等一切杂物,除锈等级达到GB8923-88船除锈标准。管系涂装按GB3033-82船舶管路油漆颜色和级别符号要求。水线以下喷涂环氧涂料,水线以上的甲板为耐磨防滑油漆,甲板上层建筑喷涂聚氨酯涂料。

7、配件及工具:随船配备船舶专用工具一套。

8、舾装及管道要求:液压装置管道采用专用的液压管,制作内孔光洁,保证液压系统的清洁。栏杆及扶手均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9、动力系统:主机燃用柴油作燃料。机舱内设有燃油柜,主机直接通过燃油柜重力供油,排气管向后排出,在适当位置处设置标准吊架作固定(排气管路均进行绝热包扎)。机舱内设有油污水手摇泵一只及50L污油桶一个。机舱内含油舱底水经手摇泵泵入污油桶,能定期清理污油桶。

10、机舱布置:本船机舱机械设备尽可能考虑到安装、维修及保养方便。

11、外购设备材料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船舶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30日 至 2018年10月12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15:0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经办人:陈建春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新生街36号

十二、附件
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机动清漂船询价采购(18A0366)采购公告.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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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机动清漂船询价采购(18A0366)采购公告.doc

标签: 清漂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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