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桥文化礼堂工程1招标公告
庄桥文化礼堂工程1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桥文化礼堂工程,已由沙城街道庄桥村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庄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城街道庄桥村;
2.2建设规模及范围:庄桥村文化礼堂建设等,具体详见清单说明;
2.3工程投资:投资金额约34.6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含有室内外装潢设计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有意投标者报名须提交“沙城街道庄桥村村委会介绍信”,时间: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9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上江路145号1幢5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
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小额招投标中心网银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到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若因投标截止前一日16点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中心不能及时开具收据、排队领收据等原因耽误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收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庄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庄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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