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乌山大院机关第二食堂改造工程
福州市乌山大院机关第二食堂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乌山大院机关第二食堂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乌山路92号;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200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机关第二食堂房屋建筑及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年10月29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银行保函形式;(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4)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鼓楼科技大厦6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9*****699,传真:****-********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fjggfw.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7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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