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8)招字53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18]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

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8)招字53号)

********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明发改审[2018]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关乡、瀚仙镇

2.3建设规模: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总投资约为:806.89万元,建设规模和内容如下:

(一)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采用原位厌氧封场处置技术整治大坪凹垃圾填埋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封场绿化工程、场区排水工程、垃圾坝建设工程等。

(二)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在现有场地内对垃圾坝破损处进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渗沥液导排管疏通工程、坝体裂缝修复工程、坝面防渗系统修复工程等。

2.4计划工期:设计方案经评审通过后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为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后合法有效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编制后须通过明溪县财政局审核。

②施工范围包括:大坪凹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封场绿化工程、场区排水工程、垃圾坝建设工程;及石珩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导排管疏通工程、坝体裂缝修复工程、坝面防渗系统修复工程等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环卫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或环境生态评价与科研等相关专业)职称及以上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

3.4.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派出。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30日至2018105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联系电话:186*****899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240830分,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方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24时00分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方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①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24时00分之前提交②其余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上发布。

********5">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c2774e7e90e1dd9f30c821ff">明溪县明珠路99号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f4487fb97fe03ad13a92ba">****-*******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

邮编:365200

电话:186*****899

联系人: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账号:****************029170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监督部门: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修复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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