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GZWH-2018-14116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γ能谱仪1台、脉冲电离室测氡仪+氡子体探测器1套4、产品用途: 环境监测。5、进口理由: 本次项目中拟采购设备γ能谱仪进口理由:1、防水等级需要优于IP67;2、可通过Web浏览器实时访问数据;3、能够测量超低能γ,稳定存储3年或以上数据。经市场调研,目前国内同类设备均未能达到以上技术要求,因此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脉冲电离室测氡仪+氡子体探测器进口理由:该设备须满足低浓度环境监测需求,要求设备的灵敏度较高(>5cpm/kBqm-3),探测下限<5Bq/m3; 经市场调研,目前国内设备均未能达到以上技术要求,因此申请采购进口设备。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表进口论证意见)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8-09-30至2018-10-09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省环保科技园3号楼联系人:刘伶俐联系电话:****-********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项目联系人: 项目一部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联系人:蒲科长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自动监测 辐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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