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蓟运河桥北新区段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蓟运河桥北新区段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8]09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蓟运河桥北新区段景观工程项目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68289.07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68289.07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64.5公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桥北新区段164.5公顷景观工程,包括场地内园路系统、绿化种植、高程排水设计、景观水系、休闲广场、运动场地、景观桥梁、亭台楼榭等建设内容。总投资:68289.0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蓟运河桥北新区段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蓟运河桥北新区段景观工程项目一期,建设面积约:80666.2平方米。包括道路铺装、园林绿化、园林小品、场地给排水、场地电气设备、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标段估算投资额:4953.8616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1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为本单位职工,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具体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4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宝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胡媛媛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滨海人家二期8号商业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王志娜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受理负责人:胡媛媛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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