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及既有线改造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及既有线改造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及既有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及既有线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及既有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已于2017年6月底开通运营,1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两边段将于2019年年底开通试运营,3号线一期两边段、1号线二期工程、3号线二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与本项目同期实施,其中三线AFC系统均采用非接触式IC卡制式,由线路中心系统(含票务系统)、维修中心系统(含培训及模拟测试系统)、车站系统、车站售检票终端设备、网络设备、电源设备和车票等构成,车站售检票终端设备主要包括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多功能客服设备、半自动售票机、移动式检票机等。

2.2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及既有线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及软件、技术资料、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其中,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ITP 系统设备的设计、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开通、运营准备、维护和培训;ACC系统软件调整及接口、协调、配合;既有线路AFC系统软硬件调整及接口、协调、配合;负责制定、实施石家庄市轨道交通AFC系统建设标准及规范;非回收类票种在本系统的应用引入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交货期

暂定2018年11月30日前,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确定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12月上线试运行。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工期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执行计划,该计划须满足总体工期计划要求。

2.7质保期

本系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有效业绩之一:

3.3.1.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3.1.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清分中心系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3.1.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上线运行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城市公共交通手机二维码扫码支付或公共交通项目APP建设或运营业绩。

3.3.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若为投资或运营类项目则须提供与业主方签订的投资或运营书面协议或合作框架性文件)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运营或竣工或上线运行或投入使用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1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号线一期两边段及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30日至201810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纸质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4.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3109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

标签: 支付平台 电子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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