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城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原子城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城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晏发改〔2018〕2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山东援建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原子城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工程
2.2、招标编号:思源(GC)2018-054
2.3、建设地点:海晏县城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城区内重要道路、建筑、广场及景观节点量化、主要包括监管分局、藏医院、刚察路北段、刚察路南段、公安局、海晏路315国道、集贸市场、生态博物馆、原子城纪念馆、西海体育场、全民活动中心、群艺馆、将军楼等11个保护点、法院、王洛宾纪念馆、银滩路、原子路、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广场、影剧院、州委、海北藏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红色氛围区域周边建筑、将军路、街口大型雕塑、海北气象预警中心、现有标志性雕塑打光。夜景亮化EPC总承包工程,包括设计部分、采购部分、施工部分,并参加、协助配合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工作、整改维修工程质量问题、协助配合竣工后试运行,及更换、优化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既有灯具和材料、配合招标人完成该项目正式运营的准备工作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EPC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拟派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缴费期限达到三个月及以上;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 -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以内,网址:www.creditchi gov.c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省外投标牵头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年09月30日09:00至2018年10月09日17:30止,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班,下同)下午14:30到17:30,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在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上午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5.2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 09:00,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青海省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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