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买餐厨车招标公告

临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买餐厨车招标公告

临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买餐厨车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随着我县居民生活的提高,剩饭剩菜数量增多,剩菜剩饭滴漏油污对我县城市环境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现需一台餐厨垃圾车对我县餐厨垃圾进行清理,用以改善居住环境卫生,保证居民生活幸福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技术规格: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物理特性: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交付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开元大街145号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服务效率: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六、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发 布 人:临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年9月30日

发布人:德州市信息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14时18分54秒

标签: 餐厨车 行政执法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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