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招标公告

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改造工程(市政道路)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SG0402G18032公告发布日期:2018-09-30报名开始时间:2018/9/30 7: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8/10/4 7:00:00报名地点富锦市建设局南楼二楼铭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23联系人:高经发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18年富锦市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单位: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点:富锦市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富发改投资【2018】1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工程

2.2建设内容:南八街(东平路-学府路)、南七道街(向阳路-通江路)、健康路(北二道街-北三道街)、西山道、中央大街东段、新东方铁道口、东方大厦庭院、砚山政府庭院、消防队庭院、农资大市场的、盛世桃源、美丽乡村建设、砂石路、巷道工程、道路养护、砚山镇福祥村、2017年迎检、人行道板铺装、中粮庭院、工业园区海资回填、长安镇飘筏场地回填、城市修补工程、原大修厂门前铺装、长安漂筏回填工程、鼎鑫公馆工程。

2.3投资概算约:6485.14万元

2.3建设地点:富锦市区内

2.4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2日计划开工2019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总工期:274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申请地方财政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且中标公示信息网上可查]、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且中标公示信息网上可查],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根据省住建厅《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招[2015]4号)有关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严禁“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工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30日至2018104,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前要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

4.2、投标企业须使用企业锁(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等),否则登记无效。

4.3、报名时要求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到场并携带:

4.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项目经理(1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

工长(施工员)(1人):岗位证;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

质检员(质量员)(1人):岗位证;身份证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

4.3.4、以上人员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018年度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官方凭据。

4.3.5、投标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佐证材料。

4.3.6、(2015-2017)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3.7、针对本项目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工程款证明。

4.3.8、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4、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2018930日至201810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外省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守楠

招标代理机构: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东段

联系人:王宗伯

电话:****-*******

工程描述:结构形式:预计合同额(万元):6485.140*****8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政道路 房屋改造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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