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镇二桥村香樟树出售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四甲镇二桥村香樟树出售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四甲镇二桥村香樟树出售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一、拟出售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甲镇二桥村香樟树出售项目
2、资产概况:本次竞价的标的为二桥村二科达路两侧总计132棵香樟树。
3、资产所有人:海门市四甲镇二桥村村委会。
4、出售底价15000元。
5、招标方式:公开竞价
6、出让金支付方式:中标人在中标后一次性交清。
二、招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人:四甲镇二桥村村委会
联系人:陆先生 138*****862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社会自然人、工商个体户或企业法人。
2、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行为。
四、开标时间、保证金: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14时00分
报名地点:海门市四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甲镇政府往西500米市场监督管理所三楼)联系电话:139*****865
报名需带材料:个人报名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报名者需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应送达投标报名函、承诺书,交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
2、现场投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现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设备出售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人须知
1、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的权利,五年内不得参加四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任何招投标。
2、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截止期前一天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七、投标、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报名时送达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名函、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竞价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现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2、投标开始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招标人将于2018年10月 15日下午14时00分,在海门市四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举行公开投标。
交易中心电话:********
海门市四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30日
标签: 香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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