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米高程以上专项施工招标公告

94米高程以上专项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柳城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94米高程以上专项(糖厂-柳城大桥堤段)施工

招标编号:KLLZG102001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公告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业主名称: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

工程地址:柳城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94米高程以上专项(糖厂-柳城大桥堤段)位于广西柳城县境内的大埔镇融江河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城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94米高程以上专项(糖厂-柳城大桥堤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计[2009]126号《关于下达2009-2010年冬春水利建设新增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了通知,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计[2004]74号《关于广西柳城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94M高程以上专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计[2009]126号文下达了柳城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94米高程以上专项(糖厂-柳城大桥堤段)投资计划为200万元,项目业主为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招备案[2010]15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柳城县境内的大埔镇融江河边。建设规模:防洪排涝。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0年7月9日,共计75天(日历日)。招标范围:堤防建筑工程、水机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招标内容:堤防建筑工程、水机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

3.3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注册建造师须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与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携带职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 中级 或 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级 或 初级以上 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级 或 初级以上 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投标人未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有不良记录;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C、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0年4月2日至4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柳州市三中路66号,柳州市水利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和技术资料),售后不退。购买方式:匿名购买,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得泄漏本单位信息,并将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包括投标承诺金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密封于大信封内(信封外部不能留任何有泄漏单位情况的标记,该信封将于开标会上开启,材料原件于会上备查)。密封大信封内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失,则取消投标资格,并视为购买招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给予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

4.2投标承诺金:根据桂水基[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账户交纳投标承诺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并凭银行转账底单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者,投标承诺金不予退还。投标承诺金只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设在广西的分公司的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柳城县水利局

开户账号:135*****000176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城支行白阳分理处

4.3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2009年4月12日下午3:00 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前往,集中地点: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

5.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09年4月22日上午9:30时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公开开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

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62号

联系人:韦工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54520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人:周清波、陶波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530007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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