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师办公电脑采购及安装(重发)招标公告

海安高新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师办公电脑采购及安装(重发)招标公告

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海安县海安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高新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师办公电脑采购及安装(重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控制价为9.9万元,采购数量22台。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该控制价。

(详见招标书)。

(二)交货日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三)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后试运行一个月无故障付至合同价款的90%,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脑等相关产品的经营与销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谈判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900元(现金)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用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10月9日14:00-14:30 (北京时间)。

4.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

(四)补充说明

1. 中标单位确认后(公示期过后开始计算),中标人在7天内签订合同,10天内未签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如须变更需到相关部门备案。

2.中标人若为代理商,在公示期过后3日内必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其他约定事项:

1. 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要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 3 小时内响应,若 5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书面故障报告并告知使用方修复时间。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 5小时内无法修复, 且未提供书面故障报告并告知使用方修复时间,甲方(用户)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

2. 中标人更换有缺陷或损坏部件的,所更换设备的质保期将顺延。

3.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根据用户要求提供指标调测服务,且不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4. 质量保证期内,进行上门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 在设备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 乙方应免费为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关键部件的保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jyxx/tradeInfo.html#,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9日14:00-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地址: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后楼421室

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 10月9日 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主持单位:海安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海安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

联系人:蒋德林 152*****623



(重发)海安高新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师办公电脑采购及安装-副本.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脑 办公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