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30 15:35 |
采购人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公安消防大队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1.本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车辆生产或销售资质或资格。(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本次招标邀请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购买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及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0-08 09:00到2018-10-12 17:00 |
标书售价(元) | 500 |
标书发售地点 | 绵阳市三台县大成建材市场3号楼1栋3层2号(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23 14:00 |
开标时间 | 2018-10-23 14:00 |
投标地点 | 绵阳市三台县大成建材市场3号楼1栋3层2号(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三台县大成建材市场3号楼1栋3层2号(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三台县梓州干道与涪滨路交叉口东北50米,187*****666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绵阳市三台县大成建材市场3号楼1栋3层2号(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女士,****-******* |
预算金额(元) | ******* |
采购品目名称 | 消防车 |
行业划分 | C361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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