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贵州省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将“贵州省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工程

二、项目概况

“贵州省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工程”全线位于威宁县境内,起于金钟镇冒水村西侧山里头园子处,大体呈北南走向,终点于金斗镇围仗村东侧黔滇两省分界线处顺接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项目变更后高速主线全长28.138k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设计时速80km/h。互通连接线2条,其中幺站连接线全长5.0km,金斗互通连接线全长1.15km,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均为8.5m,设计时速40km/h。项目共设桥梁8952米/33座、涵洞22道、隧道8464米/4座。全线设互通枢纽3处,II类服务区1个,收费站2个。

三、项目环境影响简述

1、施工期

(1)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如随意排放,会污染周边的地表水体。

(2)路基开挖、回填,以及运输扬尘、设备废气和食堂油烟等会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施工期设备噪声会对区域内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弃渣以及建筑垃圾如随意堆弃,会对周边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5)施工期施工营地、取土场等大临工程会对土地利用类型、植被及野生动物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

(1)工作人员、司乘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服务区、收费站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2)服务区、收费站的餐饮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对区域内大气环境的影响非常小。经预测,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的影响较小。

(3)车辆噪声会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距离公路较近的集中居民点。

(4)服务区、收费站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营地应设置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作为场区和运输道路的抑尘洒水,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简单处理后作为抑尘洒水。

(2)对场区及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降尘;经常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

(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经常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防止施工机械带病工作。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再定期运往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弃渣运往附近的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5)施工期大临工程应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2、运营期

(1)工作人员、司乘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

(2)餐饮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对沿线营运中期噪声预测不达标的环境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或隔声屏障等措施。

(4)服务区、收费站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项目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能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环评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如需索取补充信息或反映对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2)对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贵州威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87*****618

贵州威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公路工程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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