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PPP项目道路照明改造与楼宇亮化提质工程设计项目

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PPP项目道路照明改造与楼宇亮化提质工程设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PPP项目道路照明改造与楼宇亮化提质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D****************项目所属区域:市辖区
采购人:娄底中建城市道路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60000元
多标:
内容
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PPP项目道路照明改造与楼宇亮化提质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娄底中建城市道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本公司依法对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PPP项目道路照明改造与楼宇亮化提质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PPP项目道路照明改造与楼宇亮化提质工程设计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 HCHN2018-CG273

1.3、采购预算:设计服务费率上限值为建安费的2.16%,(建安费以财政评审预算价下浮8%的为准。)

1.4、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道路照明改造工程内容为娄底市中心城区的城市路网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包含湘中大道、氐星路、吉星路、 娄星路、 乐坪大道、 湘阳街 、月塘街 、长青街 、扶青路等城区主要道路的照明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含部分市政管网改造设计)。

(2)楼宇亮化提质设计为市本级范围的“两带、四横、三纵、十节点” 的亮化提质项目设计。其中“两带”为孙水河景观带北岸岸线(怡和园至桃子湾大桥)、涟水河景观带南岸岸线(娄底大桥至梅子湾大桥)以及包含跨涟水的娄底大桥、梅子湾大桥、吉星大桥三座桥梁和跨孙水的富冲大桥、桃子湾大桥二座桥梁;“四横、三纵”为湘中大道、乐坪大道、长青街、月塘街四条横向道路和娄星路、氐星路、扶青路三条纵向道路的两侧临街建筑及低层临街商铺建筑;“十节点”分为珠山公园(气象塔)、仙女寨公园(天籁寺)、体育公园、孙水公园、青山公园五个公园,娄星广场、氐星广场、文化广场三个广场,高铁南站、火车站二个门户。

改造内容将对目前已存在的部分景观亮化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没有亮化的重要景观及建筑进行统一设计,以满足城市快速建设发展的需求。

二、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配合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8年3月至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的业务相应范围需含照明工程设计)。

3.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12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 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的方式: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联系电子邮箱(********50@qq.com)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娄底市政府东侧)。

5.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5.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12: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娄底中建城市道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996181*****68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龙先生

电 话: 180*****608 151*****39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30日

发表日期:2018/9/30 4: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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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宇亮化 道路照明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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