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2018年电缆市政材料采购

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2018年电缆市政材料采购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的委托,就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2018年电缆市政材料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2018年电缆市政材料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 电G_HW_********01679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郴财采计【2018】0047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CXR2018-CZ-014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约: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 1 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指2018年6月-2018年8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5 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8年10 月 8 日至2018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 月 12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1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 月 1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11 月 1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


联系人: 黄克平


联系电话:138*****781


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民权路五岭国际玉荷园19栋601室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传真:****-*******/183*****576










标签: 材料 电缆 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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