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消防站“警营文化”工程(项目编号:XJGCGL-2018-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消防站“警营文化”工程(项目编号:XJGCGL-2018-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 消防站“警营文化”工程 (项目编号:XJGCGL-2018-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消防站“警营文化”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消防站“警营文化”工程 2.项目编号:XJGCGL-2018-05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否
三、项目预算 4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2.供应商应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应提供2017年8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08到 2018-10-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开发区金海道5号(孵化器办公楼3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0-22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0-22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静海开发区金海道5号(孵化器办公楼3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孟云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魏海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金海道5号(孵化器办公楼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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