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新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新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新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新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XJTZY-ZFCG-2018-002 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新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类型:竞争性谈判招标
四、资金来源:自治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第二批)
五、采购内容:食堂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预算价:95万元。
七: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和相关服务。
八:供应商的资格和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国际等同)认证证书且有相应的认证范围。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第八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响应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00-14:00,16:00-20:00)在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路玉都国际广场金座七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招标文件费200.00元,售后一律不予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18年10月15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实验中学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梅风 联系电话:****-*******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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