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
1. 招标条件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2. 合同包划分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招标共划分为
合同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QWJJ |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 | 详见公告附件 |
注:货物需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3.2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4.2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4.3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时间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请于2018年10月11日18时0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文件缴费情况,如未缴纳招标文件费,视为报名无效。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已经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2日后(含当日)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转账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6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分行呼和浩特新城西街支行
行号:********1081
5.
5.1本项目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5.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www.whjtw.gov.cn)、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ggzy.wulanchabu.gov.cn)、
乌海日报。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电 话: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公告附件
一、合同包划分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合同包号 | 资质等级要求 |
QWJJ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家具、办公用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号 | 财务要求 |
QWJJ |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以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营业收入”为准)。 |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号 | 业 绩 要求 |
QWJJ |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累计销售过不少于50万人民币的办公、生活用家具等设备。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号 | 信誉要求 |
QWJJ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 b. 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人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满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制造商授权书的要求。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相关服务计划;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制造商授权书(如经销商投标)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沥青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13)投标函上填写的合同包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合同包号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及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已标价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8)投标函上填写的合同包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合同包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符合招标文件附录2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附录4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类似项目业绩: 30分; (2)售后服务方案: 20分; (3)投标报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计算出的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人员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 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累计销售同类办公、生活用家具设备金额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提供的合同彩色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2.2.4(2) | 售后服务方案(20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秀:20-16分;良好:15-8分;一般:7-0分。 |
2.2.4(5)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D时得满分(5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if gte vml 1]> 式中: D=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F=50 F1=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若D13 D,则E=0.2;若D1 < D,则E=0.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第3.4项细化为: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1条评标方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注册资金较高的优先;注册资金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1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2.2
2.2.1 分值构成
(1)类似项目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售后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类似项目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售后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项目业绩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售后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3.3.1
3.3.2
3.3.3
3.3.4
3.4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设备需求一览表
设备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号 | 序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QWJJ | 一、职工宿舍物资配备 | ||||
1 | 单人床 | 136 | 张 | ||
2 | 铁皮衣柜 | 69 | 组 | ||
3 | 立式空调 | 7 | 台 | ||
4 | 浴室铁皮衣柜 | 14 | 组 | ||
5 | 台式电脑 | 17 | 台 | ||
6 | 保险柜 | 9 | 个 | ||
7 | 办公桌、椅 | 15 | 套 | ||
8 | 办公桌、椅 | 32 | 套 | ||
9 | 铁皮卷柜 | 44 | 个 | ||
10 | 窗帘 | 102 | 套 | ||
11 | 浴室窗帘 | 10 | 套 | ||
12 | 不锈钢货架 | 5 | 组 | ||
13 | 壁挂空调 | 10 | 台 | ||
二、职工厨房及餐厅物资配备 | |||||
1 | 面案工作台 | 5 | 台 | ||
2 | 简易工作台 | 8 | 台 | ||
3 | 单门12层蒸饭车 | 5 | 台 | ||
4 | 双炒中餐灶 | 5 | 套 | ||
5 | 单眼灶 | 5 | 套 | ||
6 | 4门冷柜 | 5 | 台 | ||
7 | 和面机 | 5 | 个 | ||
8 | 排烟系统一套(职工餐厅) | 5 | 套 | ||
9 | 六眼煲仔炉 | 5 | 个 | ||
10 | 冷藏保鲜工作台 | 10 | 台 | ||
11 | 等离子双门消毒柜 | 5 | 台 | ||
12 | 电饼铛 | 5 | 个 | ||
13 | 微波炉 | 5 | 个 | ||
14 | 绞肉机 | 5 | 个 | ||
15 | 电饭锅 | 5 | 个 | ||
16 | 不锈钢碗柜 | 5 | 个 | ||
17 | 不锈钢调料车 | 5 | 台 | ||
18 | 保温售饭车 | 5 | 个 | ||
19 | 三槽洗刷台 | 5 | 个 | ||
20 | 电磁炉 | 5 | 个 | ||
21 | 高压锅 | 5 | 个 | ||
22 | 电磁炉专用锅 | 5 | 个 | ||
23 | 九阳豆浆机 | 2 | 台 | ||
24 | 食堂餐桌椅4+1 | 40 | 套 | ||
25 | 雅间圆桌 | 1 | 套 | ||
26 | 雅间圆桌 | 4 | 套 | ||
27 | 不锈钢货架 | 9 | 个 | ||
28 | 可视自助餐炉 | 20 | 个 | ||
29 | 灭蝇灯 | 10 | 个 | ||
30 | 21门碗柜 | 8 | 套 | ||
31 | 酒水柜 | 4 | 个 |
三、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颜色 |
1 | 单人床 | 136 | 张 | 2000×1000×500含床垫、钢制床床尾含柜(两开门) | 由甲方定 |
2 | 铁皮衣柜 | 69 | 组 | 1850×900×500,四开门 | 由甲方定 |
3 | 立式空调 | 7 | 台 | 3匹,1级节能 | 由甲方定 |
4 | 浴室铁皮衣柜 | 14 | 组 | 1850×900×500,六开门 | 由甲方定 |
5 | 台式电脑 | 17 | 台 | I3268-1838B I5-7400 8G 1T DVDRW WIN10 2G显卡 配23.8的液晶,24寸 | 由甲方定 |
6 | 保险柜 | 9 | 个 | 800×1000 | 由甲方定 |
7 | 办公桌、椅 | 15 | 套 | 1600×800油漆板木 | 由甲方定 |
8 | 办公桌、椅 | 32 | 套 | 1400×800油漆板木 | 由甲方定 |
9 | 铁皮卷柜 | 44 | 个 | 850×1800×420 | 由甲方定 |
10 | 窗帘 | 102 | 套 | 现场实地测量 | 由甲方定 |
11 | 浴室窗帘 | 10 | 套 | 现场实地测量 | 由甲方定 |
12 | 不锈钢货架 | 5 | 组 | 1200×500×1600不锈钢板厚1.0-1.2 | 由甲方定 |
13 | 壁挂空调 | 10 | 台 | 1.2匹,1级节能 | 由甲方定 |
序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1 | 面案工作台 | 5 | 台 | 1800×800×800 |
2 | 简易工作台 | 8 | 台 | 1800×800×800mm,1.0不锈钢板有隔层 |
3 | 单门12层蒸饭车 | 5 | 台 | 220v,780×610×9500mm |
4 | 双炒中餐灶 | 5 | 套 | 油、气两用1600×800mm |
5 | 单眼灶 | 5 | 套 | 油、气两用1000×900×800mm |
6 | 4门冷柜 | 5 | 台 | 220v,1230×740×1900mm |
7 | 和面机 | 5 | 个 | 20kg |
8 | 排烟系统一套(职工餐厅) | 5 | 套 | 排烟筒、排烟罩风机 |
9 | 六眼煲仔炉 | 5 | 个 | 1200×800×800mm |
10 | 冷藏保鲜工作台 | 10 | 台 | 220v,1800×800×800mm |
11 | 等离子双门消毒柜 | 5 | 台 | 220V,1200×600×1900mm |
12 | 电饼铛 | 5 | 个 | 220v,450×750×800 |
13 | 微波炉 | 5 | 个 | 20kg |
14 | 绞肉机 | 5 | 个 | 不锈钢内胆 |
15 | 电饭锅 | 5 | 个 | 450×450×320 容量18L |
16 | 不锈钢碗柜 | 5 | 个 | 1650×550×1600mm |
17 | 不锈钢调料车 | 5 | 台 | 1000cm×600cm×800cm |
18 | 保温售饭车 | 5 | 个 | 1800×750×800mm |
19 | 三槽洗刷台 | 5 | 个 | 不锈钢(1.0-1.2板厚) 1800mm×700mm×800mm |
20 | 电磁炉 | 5 | 个 | 3000w |
21 | 高压锅 | 5 | 个 | 44cm×60L |
22 | 电磁炉专用锅 | 5 | 个 | 不锈钢 |
23 | 九阳豆浆机 | 2 | 台 | 220V |
24 | 食堂餐桌椅4+1 | 40 | 套 | 餐厅、4人桌,1400×900×800,带4把椅子,皮面钢制腿 |
25 | 雅间圆桌 | 1 | 套 | 直径1800,带16把椅子,皮面钢制腿 |
26 | 雅间圆桌 | 4 | 套 | 直径1600,带16把椅子,皮面钢制腿 |
27 | 不锈钢货架 | 9 | 个 | 120cm×45cm×160cm(4层) |
28 | 可视自助餐炉 | 20 | 个 | 圆形6升可视 |
29 | 灭蝇灯 | 10 | 个 | 适用85㎡ |
30 | 21门碗柜 | 8 | 套 | |
31 | 酒水柜 | 4 | 个 | 120cm×60cm×1200cm |
四、检验考核要求
1
(1)、各类家具的技术要求
1)GB/T3326-1997桌、椅、凳类:
2)GB/T3327-1997柜类
(2)、家具的主要技术要求
1)GB/T3324-1995木制家具类;
2)GB/T3325-1995金属家具类;
3)GB/T2384-1998木制写字台类;
(3)、金属件
1)GB1730硬度;
2) GB1732冲击强度;
3) GB1720附着力;
4) GB1763耐腐蚀;
(4)、产品力学性能
1) GB10357. 7桌子强度及耐久性实验;
2)GB10357-3椅子强度及耐久性实验;
3) GB10357. 5柜子强度及耐久性实验;
4) GB10357. 6桌子稳定性;
2
(1)、整体家具应达到国家规定的A级标准:
1) QB/T 1951. 1-19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2) QB/T1951.2-1994《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3) QB/T2280—1996 《转椅》
(2)、家具整体性能符合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重金属家具漆类甲醛含量符合欧洲I号限量标准;
(3)、产品应符合GB50222-95规定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中的有关活动家具和装饰织物的防火等级要求。
3
(1)防火标准:GB/T5455-1997
(2)防火等级:达到GB/T5455-1977标准中的M1、B1级。
(3)面料中有害物质含量要符郃GB1840-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4)环保标准:GB50325-2001。面料中化学成分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效果、性能:不起皱、不褪色、日晒色牢度5-6级、垂感好、无异味。
(6)工艺:防污、防霉、防油渍、耐脏、易清洗、不易藏污垢、色彩柔和、抗变形处理、抗静电整理。
(7)甲醛含量:执行国家标准E1排放标准,以PVC包覆聚酯纤维为原材料精心织造的产品,绝不含玻璃纤维成分。
4
4.1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关键原辅材料执行标准上进行了大幅调整,需要家具企业品管人员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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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办公家具生产技术规范新旧对比
新标准对相关技术限量要求详细说明。
4.2.1木质板材类技术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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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胶粘剂类技术对比
1)水基型胶粘剂
类别依旧分为丙烯类、缩甲醛类、聚醋酸乙烯酯类、橡胶类、聚氨酯类、其他类胶粘剂,但限量要求进行如下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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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溶剂型胶粘剂
在旧标准的环氧树脂类、氯丁橡胶类、聚氨酯类的基础上增加了SBS胶粘剂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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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丙酮、卤代烃的限量要求较旧标准无发生变化。重大的变化在于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TVOC),按照目前市场上的产品,能达到低于400g/L的溶剂型胶粘剂极少,这也就需要胶粘剂供应商做出相应的调整。
4.2.3涂料类技术对比
1)水性木器涂料
新标准中,除了游离甲醛、卤代烃、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可溶性重金属维持原有的高限量要求以外,在关键项目的TVOC和苯系物进行了大幅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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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溶剂型木器涂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作为高挥发性溶剂,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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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纺织品技术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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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中关键项目“甲醛”有了很大提升,提高了一个等级水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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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皮革和人造革技术对比
新标准增加了对皮革和人造革的要求,具体限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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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有厨具的板材不能低于1.0mm厚,要求能承受草酸、硫酸、硫酸铁、硝酸-氢氟酸、硝酸、硝酸-氢氟酸、硫酸-硫酸铜、磷酸、甲酸、乙酸等各种腐蚀,表面光洁,有较高的塑性、韧性和机械强度,耐酸、碱性气体、溶液和其他介质的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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