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B(2018)Z-435

三、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预算:51.7741万元

七、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备注

第一包

微波消解仪

1

25

允许进口

第二包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数字化pH 分析仪、数字化电导分析仪、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各3台

26.7741

允许进口

(2)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供货。

八.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3)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二、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三、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西路106号建设大厦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 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平祥园对面

联系人:杨洁

联系方式:189*****116

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 系 人:芦磊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仪表 监测中心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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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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