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B(2018)Z-435
三、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预算:51.7741万元
七、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备注 |
第一包 | 微波消解仪 | 台 | 1 | 25 | 允许进口 | |
第二包 |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数字化pH 分析仪、数字化电导分析仪、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 台 | 各3台 | 26.7741 | 允许进口 |
(2)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供货。
八.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3)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二、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三、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西路106号建设大厦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 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平祥园对面
联系人:杨洁
联系方式:189*****116
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 系 人:芦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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