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规划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 1 | 项 | 98万元 | 开发“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我市需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该项目是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因此本项目十分紧迫。《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是基于“温州市数字规划服务决策系统”进行开发的,而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是“温州市数字规划服务决策系统”的开发单位,同时是在国内率先开展“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研发的单位之一,其参与起草住建部《智慧城市 多规合一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并承担杭州、嘉兴等地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开发,因此由该公司承担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开发,具备项目延续性特点,不仅易于实现数据标准和数据资源的无缝对接,也可大大缩短开发时间,保证项目质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0弄58-59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金时明 | 高级规划师 | 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王汉祥 | 高级规划师 |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甘峰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城投集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项目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精神,结合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88号)要求,我市需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2、项目的紧迫性。
本项目是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2018年8月23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88号),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因此本项目十分紧迫。
3、项目的延续性。
《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是基于“温州市数字规划服务决策系统”进行开发的,而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是“温州市数字规划服务决策系统”的开发单位,同时是在国内率先开展“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研发的单位之一,其参与起草住建部《智慧城市 多规合一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并承担杭州、嘉兴等地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开发。因此由该公司承担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开发,具备项目延续性特点,不仅易于实现数据标准和数据资源的无缝对接,也可大大缩短开发时间,保证项目质量。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温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是合适的。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规划局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规划展示中心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电话:****-********、****-********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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