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路两侧及道路配套绿化(盘锦路-重庆路)项目招标公告
西宁路两侧及道路配套绿化(盘锦路-重庆路)项目招标公告
西宁路两侧及道路配套绿化(盘锦路-重庆路)项目已经 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独发改发[2018]87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西宁路两侧及道路配套绿化(盘锦路-重庆路)项目
2、建设地址:西宁路两侧(盘锦路-重庆路)
3、项目规模:道路长度:520m,规划面积:24400㎡,工程内容:绿化土方平整、土壤改良、绿化灌溉系统安装、苗木种植、景观照明、道路铺装。
4、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5、工程投资额:510.3万元
6、工期要求:2018 年 10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绝对工期:406天(日历日)。
7、本工程施工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及图纸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报名人资格:
1)施工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 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投标单位缴纳的2018年1-8月份社保证明明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区外投标单位还应提供经备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153*****17264.jpg" height="15" orisrc="/__local/3/DA/F8/5F7DCE831623B13F26D179355B4_EA2C76DF_17D.jpg">http://www.court.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
153*****18538.jpg" height="15" orisrc="/__local/5/DA/0F/90BEE380857C78FEA3AF9114E32_5B16A7B7_182.jpg">http://wenshu.court.gov.cn/)”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贰级建造师。(说明:自2018年8月1日起,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若因此原因未开具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需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贰级建造师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若未提交“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时,将“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彩色扫描件分别纳入投标函中)。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注:如未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本工程施工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为资格预审;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设投标控制价)。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 月8日,每日10:00时至13:30
时,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如本工程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为资格预审,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本工程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为500元。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0:00时-2018年10月8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2、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中国工商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开户银行:工行新疆克拉玛依独山子支行;
账户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机关事务局;
项目编号:XSJ-2018-01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张文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
报名联系人:纪 娜邓娇云 联系电话:0992—******* 133*****009
2018年9月27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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