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得23、玉科等区块试采运行、发电、脱硫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哈得23、玉科等区块试采运行、发电、脱硫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哈得23、玉科等区块试采运行、发电、脱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302-022(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得23、玉科等区块试采运行、发电、脱硫服务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服务业务): 开发事业部哈得23、玉科等区块及其他区块试采井的运行、发电及脱硫服务,预计试采运行25口井,试采发电20口井,试采脱硫5口井。实际工作任务由作业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
2.2.1技术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4《哈得23、玉科等区块试采运行、发电、脱硫服务承包工作质量标准》。。
2.3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4合同签订方式
合同采取“1+1+1”签订方式,即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第三阶段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石油技术服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正常;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以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发文的处理决定为准);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有从事试采及天然气运行业绩,且一年结算总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资料或结算凭证,并提供业主有效联系方式,否则认定业绩无效。
业绩提供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评标现场可查询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①标人必须经营正常,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3.2.4 人员资格要求: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 岗位 | 证件要求 | 人数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1 |
2 | 操作工1 | 采油工证、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证R1 | 40 |
3 | 操作工2 | 采油工证、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证P1 | 6 |
4 | 电工1 | 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 3 |
5 | 电工2 | 电工作业(运行发电工) | 6 |
所有人员持硫化氢防护合格证;
3.2.5 QHSE要求: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基本安全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 2018-9-30 20:00:00 至 2018-10-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刷新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暂未开通微信支付。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 首次使用电子平台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请先在电子平台自助注册,就近(北京、大庆、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等,具体发售点见附件)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的其它机构办理U-Key。U-key业务咨询电话(昆仑银行):********69。新疆库尔勒市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 B 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2日 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将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人公告也将在
中国石油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布
7. 开标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以下开标方式: 7.3(B)
7.3(A)现场开标(电子平台系统无法开标时,采用该方式)。
7.3(B)通过互联网在线进行,开标平台: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8. 其他8.1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U-key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办理等说明见附件-投标人手册简化版(注册指南、U-key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办理等)
8.2 注册用户,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平台后,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客户端”、U-key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请对照“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安装使用,保证投标成功。
8.3 电子平台操作问题,请与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或平台运营联系。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2605443422。咨询时间:10:00-14:00,16:00-19:3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9.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新办公楼404)
联 系 人: 魏天
电话: 0996-2175414
电子邮件: czwt@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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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脱硫 发电 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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