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关于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4160000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

美墨尔特

德国


七、 申请理由:本次申请的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主要用于对食品、药品样品中水分的测定,并用于样品的固化、烘烤、熔蜡及检测器具的消毒等。进口鼓风恒温干燥箱对于温度的控制更加精确,温度偏差低于0.5℃。 目前国内产品技术性能与进口的烘箱存在温控精度不高差距,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郑官增主任技师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丹高级工程师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何建国高级工程师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黄凌副教授台州学院
周纯高级工程师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台州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申请采购的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中水分的检测,对设备的控温性能和温度均匀度要求较高(温度偏差低于0.5℃)。目前国内产品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与进口的烘箱相比,温控精度不高,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39*****750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78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采监处

联系人:张工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附件信息:

  • ********79/20189/84e426d9-adb4-4f57-b63c-22e4ee5a7f96">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pdf

    648.2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允许 鼓风干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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