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商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霍尔果斯商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商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霍经口管子【2018】85号文件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商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商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址:霍尔果斯市。
2.3 项目内容:采购1辆考斯特。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及补遗文件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供货期限:签定合同后7日内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4投标企业须有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须在伊犁州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按甲方需求供货,且能保证产品质量;
3.6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解放路77号新天地购物中心9楼)报名。
4.1招标人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携带资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报表为主),3C认证书,以上证件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证件及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恕不邮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伊犁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商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杜曼 电 话:147*****3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
联 系 人:潘柏呈 廖清钦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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