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警保部市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设计(18C1775)采购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警保部市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设计(18C1775)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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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警保部市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设计 | ¥692,000.00 | 1 | 项 | 重庆市公安局拟改造的办案中心位于江北区复盛镇,于2008年10月建成,占地面积57亩,总建筑面积14227平方米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0月6日 至 2018年10月17日14:3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国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0月 6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国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凭证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158*****743
采购人地址:渝北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
代理机构:重庆国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灿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锦程4幢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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