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巴马瑶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工程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财建[2017]113号、桂财建[2018]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下达项目预算,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HCZC2018-G3-00257-ZC
建设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
F标段:本项目位于位于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境内,项目区涉及兴仁村和仁乡村共 2 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484.4568hm2,其中耕地面积 428.5983 hm2。
G标段:本项目区位于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南部,距巴马瑶族自治县城约20km,距河池市区130km。项目建设规模为510.2989公顷。
H标段:本项目位于巴马县城西部,北邻凤山县,南接所略乡、东邻甲篆乡,西连局桑乡,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252.4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0.4938公顷,新增耕地率:0.26%,
I标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盘阳村、法福村。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597.7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0.4465公顷,新增耕地率:0.07。
J标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那乙村、大洛村、东烈村、那社村。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 627.71hm2,其中耕地面积 528.85hm2。
K标段:本项目位于巴马瑶族自治县的百林乡,距离巴马瑶族自治县城42km。项目区建设规模478.801公顷,新增耕地0.4803公顷,新增耕地率0.1%。本项目涉及的平田村和那莫村,基本农田面积为396.8891公顷。
项目监理费概算:F标段:220354.25元;G标段:195691.35元;H标段:152768.62元;I标段:261091.44元;J标段:188833.37元;K标段:168581.39元。
工程施工工期:各标段均为365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建设规模(公顷) |
F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兴仁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484.4568 |
G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班交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535.2846 |
H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公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252.49 |
I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盘阳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597.76 |
J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那乙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627.71 |
K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平田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478.80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3.2、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的有效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桂国土资办〔2016〕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关于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及参建单位信息变更的公示》或桂国土资发【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中推荐的监理单位。不接受因违规被通报及近三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评为D级的企业报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4、巴马瑶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分为14个子项目(项目包括: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那乙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公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兴仁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松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甲篆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福厚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盘阳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元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德纳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班交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那敏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立德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坡良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平田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实行分期进行招投标,每一个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就所有子项目进行投标,但成交子项目累计个数不能超过3个(含3个),累计的子项目包括已开标的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元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德纳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松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甲篆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立德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福厚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按开标顺序,如果前面标段或项目已推荐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累计达3个(含已中标)子项目后,后面标段的仅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不再进行排名,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供应商须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三个项目总监),否则同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所投其它标段将取消成交资格(在签订监理合同前,经审核如发现同一人在多个成交标段任职,将取消项目开标顺序在后的成交资格,以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况,以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3.5、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顺序:F标段→G标段→H标段→I标段→J标段→K标段。
4. 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登录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录口(需先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在系统上报名,网址:http://www.bmggzy.org.cn)。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登录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录口(需先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在系统上报名,网址:http://www.bmggzy.org.cn),从投标人登录栏(免费注册登录---网上报名---打印回执码---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投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于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竞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前提交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交易服务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 监督部门及电话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462号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3号凤岭名园19号楼1单元340号房邮编:邮编:
530022 联系人:
黄主任联系人:
黎工电话:
****-******* 电话:
159*****520 2018年
9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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