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步行街改造工程玻璃幕墙招标公告

人民广场、步行街改造工程玻璃幕墙招标公告

三门县人民广场、石羊溪步行街改造工程玻璃幕墙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三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登记号:三招材[2010] 008 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施工图约范围内的铝型材、玻璃等所有材料。其中铝塑板面层面积为约1492平方米,半隐框百叶平面面层面积约300平方米,半隐框中空玻璃幕墙面积约1613平方米。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资格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作为资质评分因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铝合金型材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且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提供铝型材材料供货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0 年 3 月 30 日至2010年 3 月 31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4:30时。

报名地点:三门县交通大楼四楼(三门县广场路28号)

七、采购单位:三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友

代理机构: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焕燕

八、报名所需资料:

1、交易证、企业介绍信;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的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4、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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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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