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中心双氧水(重招)招标公告
洗涤中心双氧水(重招)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双氧水采购项目(重招)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制剂/外用液体制剂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30日 17: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30日 09:00至2018年10月18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七石东街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家栋 ***-******** | ||
附件: | |||
附件1 | HX********YLZC-01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双氧水采购项目(重招).pdf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双氧水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双氧水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HX********YLZC-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七石东街19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家栋 ***-********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单位) | 合同期 | 类别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包一 | 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双氧水采购 | 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考评合格可续签一年) | 货物 | 2270元/吨 |
注:1.当采购预算使用完毕或服务期满,则本项目结束,采购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
2.合同价款结算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结合相应的中标价进行计取。
2.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 具有生产或经营工业双氧水的许可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4. 具有配套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证明;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09:00至2018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8日9:00~12:00,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页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提供生产或经营工业双氧水的许可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配套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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