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提升PPP招标公告

宠物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提升PPP招标公告


平阳县宠物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提升PPP项目(第2次)

资格预审公告(同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平阳县宠物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提升PPP项目(第2次)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7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PYCG********2(重)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阳县宠物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提升PPP项目(第2次)

项目实施机构: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政府方出资代表:浙江萌宠岛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平阳县水头镇溪心半岛,毗邻规划龙丽温高速连接线。

项目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2666.67㎡(约259亩)。

建设规模: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31582 ㎡,地上建筑面积329582 ㎡,地下建筑面积2000 ㎡。本项目建设规模详见表1-1。

表1-1 建设规模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分布地块

地上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面积(m2

1

宠物产业科创园

B地块

87310

1000

D地块

55530

1000

小计

142840

2000

2

宠物产业孵化园

I地块

97400

---

J地块

55413

---

小计

152813

---

3

安置房

F地块

32129

---

4

河道整治工程

---

河道整治长度1274.5米

5

垃圾中转站

---

1800

---

6

道路及桥梁工程

---

6条道路,6座桥梁及1座箱涵

合计

---

329582

2000

331582

建设内容: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宠物产业科创园、宠物产业孵化园、安置房(含五保户安置)、垃圾中转站、河道整治工程等五部分。此外,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工程(包括六条道路、六座桥梁和环岛路2号箱涵),由政府方负责设计、投资和建设,建成后交由项目公司统一进行养护管理。本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1-2。

表1-2 建设内容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1

宠物产业

科创园

B地块:宠物产业总部经济办公区、检疫检验中心、检测认证中心、行业标准制定及认证中心、宠物交易国际认证中心、宠物产业电商中心、宠物产品工业设计中心、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宠物行业职业培训学校、学员宿舍等。

D地块:宠物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宠物产业企业展厅、宠物产业技术交易中心、宠物产业科技展厅、宠物产业全球路演大厅、会议室等。

2

宠物产业

孵化园

I地块:产业孵化区、辐照中心、产业孵化服务中心、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等。

J地块:产业孵化区。

3

安置房项目

安置房、社区服务办公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4

河道整治工程

河道整治长度1274.5m,包括土方开挖319673立方米,土方外运284328立方米,运距5公里。

5

垃圾中转站

生产管理用房、物资储藏间、配电房、压缩站房、机坑、控制室及值班室等,并配套垃圾压缩机、水电设施、进场道路。

6

道路桥梁工程(政府负责设计、投资和建设)

6条道路(上溪大道、溪心路、经一路、经二路、纬一路、环岛路);6座桥梁(上溪大道1号桥、溪心路1号桥、溪心路2号桥、经一路1号桥、经二路1号桥、纬一路1号桥)及环岛路2号箱涵。

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投资1824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174万元(含设备及器具购置费62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267万元,预备费7022万元,前期费35000万元(项目前期投入101万元,政策处理和土地取得费34899万元)。本项目的投资估算详见表1-3。

表1-3 建设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设备及器具购置费

其它费用

合计

技术经济指标

备注

单位

数量

工程费用

124930

6244

131174

331582

1.1

宠物产业科创园

61123

3500

64623

m2

144840

1.2

宠物产业孵化园

42805

600

43405

m2

152813

含土壤修复

1.3

安置房(含五保户安置)

16906

2000

18906

m2

32129

含土壤修复

1.4

河道整治工程

3481

3481

含土壤修复

1.5

垃圾中转站

616

144

760

18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267

9267

2.1

建设管理费

4722

4722

2.1.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968

1968

财建[2016]

504号

2.1.2

建设管理其他费

787

787

发改价格[2011]534号

2.1.3

工程监理费

1968

1968

发改价格[2007]670号

2.2

勘察设计费

2755

2755

计价格[2002]10号

2.3

环境影响评价费

87

87

计价格[2002]125号

2.4

节能评估费

64

64

2.5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66

66

工程费用0.05%

2.6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180

1180

工程费用0.9%

2.7

工程保险费

393

393

工程费用0.3%

预备费用

7022

7022

3.1

基本预备费

7022

7022

5%

3.2

涨价预备费

前期费用

35000

35000

4.1

项目前期投入

101

4.2

政策处理和土地取得费

34899

建设投资

182463

股权比例:项目建设成立专门 PPP 项目公司,其中社会投资人占股 90%,政府方占股 10%。

运作模式: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及O&M(委托运营)模式。

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5 年)。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成交社会投资人、政府方出资代表设立项目公司,在本项目范围内(包括宠物产业科创园、宠物产业孵化园、安置房、垃圾中转站、河道整治工程等子项目)开展PPP模式合作,主要合作内容包括各子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养)护和管理等。其中道路桥梁工程由政府方负责设计、投资和建设。合作期满后,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所有子项目均由项目公司无偿且不设任何担保的移交给水头镇人民政府或其他机构。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3截至2017年末,供应商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以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4供应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授信额度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

3.5供应商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7供应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PPP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的均指牵头人身份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含PPP项目合同)、投资协议或出资协议,且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同一项目提供多种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签订时间最晚者为准】。

3.8供应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的均指牵头人身份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且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签发时间为准】。

3.9供应商到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财政采购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同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页面显示内容);

3.1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使用方式:提供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1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不低于20%);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3.3、3.4、3.7条的要求,联合体其中施工方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3.5、3.6、3.8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3.1、3.2、3.9、3.10、3.11、3.12条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现场报名: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府东路宏嘉大厦1幢2703室)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出售,请提前一天预约。)。

注:报名资料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证书、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现场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凡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应在投标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3.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支行

银行帐号:****************925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因银行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将被视为未按要求缴纳,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备注栏及用途栏中应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7.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投标,建议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天至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7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首先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然后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详细审查,若合格的申请人小于等于7家,则全部合格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合格的申请人超过7家,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并计算综合得分,最后在合格的申请人中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得分相等影响通过资格预审人数的,则得分相同的以并列名次全部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例:有9家单位,经评分得分分别为98分、95分、95分、93分、93分、93分、92分、92分,90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1、2、2、4、4、4、7、7、9,则8家通过,第9名不通过)。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同时发售,资格预审申请人须考虑未能通过资格预审而不能递交投标文件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投标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7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府东路宏嘉大厦1幢2703室

联系人:陈工、潘工

联系电话:135*****737150*****723****-********

邮箱:********@qq.com">********@qq.com

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工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产业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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