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虞城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套设备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谈判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商丘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商丘众益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虞城县文化局委托,就虞城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0)006 号
二、项目名称:虞城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套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投影设备135套,具体货物需求与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谈判人均可谈判;
(2)谈判人非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区域代理》针对此次标单的专项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的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企业参加投标,并附厂家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家企业只能投标一个品牌);
(3)谈判人如非商丘本地公司,必须在商丘地区设立分支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证明文件原件);
(4)谈判人报价时必须携带投影机产品彩页及样机,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谈判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维修措施;
(6)谈判人须提供3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成功案例至少3个。
(7)谈判人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商丘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商丘市财政局门南侧天喜嘉福5楼办公室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概不接受邮寄,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七、报名和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提供3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成功案例至少3个。
6、生产厂家针对此次标单的专项授权书(附厂家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7、非商丘本地公司报价人,在商丘地区设立分支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带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谈判保证金在2010年3月30日17时前以现金或汇款方式交付,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提交的以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行:商丘市工行文化路支行
户 名:商丘众益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71*****192********
九、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十、谈判响应时间:2010年3月31日北京时间9:30(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项目联系人:张志彦 135*****650 王国庆137*****565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5*****585 ****-*******
代理机构:商丘众益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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