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项目已由 壁发改项目【201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101号。 2.2招标范围:约480户的天然气用户端安装,施工范围为:从燃气表后接口起,至每户热水器和厨房灶具的所有管道、管件、阀门以及家用燃气报警系统的采购安装(不含燃气管穿墙套管),约为460户,简称A户型;从燃气表后阀门起,至每户热水器的所有管道、管件、阀门的采购安装,约为20户,简称B户型。各投标人须结合招标用户端安装系统图、装饰平面图及现场实际,完成施工平面图设计。 用户端安装系统图(仅供参考)、及装饰平面图详见附件。 2.3工期: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并公示,取得在璧山开展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作资格,并在辖区内天然气经营企业(即:重庆市永川区石油天然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完善相关资料报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30 日起,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www.hospital-cqmu.com)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下午 15:00 时:,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www.hospital-cqmu.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联 系 人: 基建科:江老师、谢老师***-******** 审计处:何老师、李老师 023- ******** 第二部分:招标文书 一、招标综合说明 1. 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本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101号。 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1 本次招标范围: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施工。 2.2工期: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期60日历天。 2.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天然气公司的验收并通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并公示的名单中的单位,取得在璧山开展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作资格,并在辖区内天然气经营企业(即:重庆市永川区石油天然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完善了相关资料报备。 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其他要求 5.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 5.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均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3投标截止期:2018年 10 月12日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审计处 5.5开标日期: 2018年 10 月 12 日 5.6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报价 6.1本工程采用分户包干,交钥匙工程 。 6.2.报价范围:完成每户(A户型和B户型)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开通天然气所包含的所有费用以及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费,施工中价格不作调整。 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是否涵盖招标系统图中的全部内容,招标人均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涵盖招标系统图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缺项的项目价格均视为已在其他报价项目中涵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除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中标价一概不作调整。 6.3报价原则 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招标系统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等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时不得按照已经被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采用的落后技术报价,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等)、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现有成品保护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完成报价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报价应采用清单的方式报出6.2条中确定的投标报价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具体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一、二、三)。 6.4其他说明: 6.4.1材料进场验收:由招标人、监理公司和投标人共同验货,合格后方能施工。 6.4.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质量证书,产品抽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抽检不合格,投标单位自行运回,损失自负。 6.4.3投标人的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6.4.4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5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工程总价:669970.80元,A户型:1426.73元/户,B户型:683.75元/户,超过此限价的为废标。 7、材料采购及报价 7.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7.2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 7.3部分材料品牌参考下表的要求进行采购,个别材料如因采购困难,则由中标方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为同等档次的其他品牌产品,更改品牌的材料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并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一览表:
注: 上表所列主要设备材料,须在投标报价中逐一报出其材料单价(格式详见附件四)。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部分、施工图等四部分组成。 8.1投标函部分应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确认书、投标函、售后服务承诺四部分内容。 8.2 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报价明细、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须注明品牌),表格格式详见附件一、二、三、四(加盖公章)。 8.3资格部分应包括全套资格后审资料。 提供“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公示网页向复印件(加盖公章)。 8.4 施工图 由各投标单位结合招标系统图、招标装饰平面图以及现场实际自行深化(加盖公章或出图章)。 上述文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密封口袋中,并在密封口袋的表面加盖密封章。凡未密封者或未在密封口袋表面加盖公章者均为无效。 9、工程结算: 9.1工程结算价:结算价=A户型数量 X A户型单价+B户型数量 X B户型单价(A/B户型数量以竣工图数量为准)。 9.2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调整功能要求、改变材料设备档次或招标范围外的新增工作时,按以下原则办理结算: 9.2.1其工程量以双方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9.2.2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如下: 9.2.2.1 若新增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或类似项,按投标文件执行。 9.2.2.2 若新增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无相同项或类似项,按《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等及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其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施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人工、材料价格以招标人和监理认质核定的价格为准。 10、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招标方在15个工作日即付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给中标方,工程完工并开通天然气后,2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付至总价的97%,余3%为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双方对本合同标的物进行检查验收,中标方完善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无息支付。 2、若使用本次采购设备的工程列入国家审计项目,中标方应主动配合招标方接受国家审计的相关工作。在国家审计完成后,如审定金额少于已支付的金额,则中标方应在国家审计出具正式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无息退还多收的费用,每延误一天,按应退回金额的0.5‰承担违约责任。 11 评标 不响应标书要求的为废标。 评标方式: 由招标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施工方案、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者为中标候选人。 12. 签订合同 1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招标人被证实有不实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2.2合同生效 合同协议书一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合同立即生效。 13. 施工配合 现场施工必须作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与其它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具体事宜由中标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解决。 14.施工废弃物(含建筑垃圾)处理: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15、工程竣工验收:开通天然气。 16、违约责任: 因投标人原因致未能按期开通天然气,每延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3‰计算;在付款时自动扣除(遇不可抗力情况除外,但中标方必须在事故发生时立即电告招标方,并在事故发生半月内将灾害发生地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邮寄给招标方,证实灾害存在)。 招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误一天按应付金额的3‰承担违约金。 附件: 附件一:报价总价表 附件二: A户型报价清单 附件三: B户型报价清单 附件四: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附件五:用户端安装系统图 附件六:老年公寓1#楼装饰平面图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8年9月30日 附件一:报价总价表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报价总价表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A户型报价清单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
备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等)、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现有成品保护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完成报价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三:B户型报价清单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
备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等)、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现有成品保护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完成报价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1#号楼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程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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