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MYZB-*******

三、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采购内容为一批消防器材装备。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注:上述采购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

4.预算金额:*******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和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需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7、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

8、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金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任意一种)及缴费明细表;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投标单位信用结果网页截图;

11、提供消防水带,手提式强光照明灯,多功能水枪,通用安全绳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晋城市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612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晋城市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61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8*****881

采购代理机构: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城路518号(6楼616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9208

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消防器材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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