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公安局本级关于呼市公安局采购科信支队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招标公告
呼市公安局本级关于呼市公安局采购科信支队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招标公告
呼市公安局本级关于呼市公安局采购科信支队专用设备的招标公告
内蒙古柏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市公安局采购科信支队专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12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80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1 | 详见附件 | *******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柏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近3个月缴纳社保及公司纳税证明材料;
2)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10-29 14:29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小学对面嘉逸大厦八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8-10-29 14: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小学对面嘉逸大厦八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恒盛广场C座1802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系人 | :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内蒙古柏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支行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 :呼市公安局本级 | ||
地 址 | : | 呼市公安局本级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 系 人 | : | 解志贤 |
联系电话 | : |
内蒙古柏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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