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园煤矿院内剩余废旧金属招标公告
蔡园煤矿院内剩余废旧金属招标公告
蔡园煤矿院内剩余废旧金属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蔡园煤矿现存废旧物资进行招标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
1、处置物资概况:院内剩余的所有废旧钢轨、建筑钢筋、废铁等,约30余吨。
2、招标人:济宁市蔡园生建煤矿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蔡园煤矿
3、招标方式:电子招标,登录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商平台进行投标,网址:(http://60.211.236.78:8080),请各投标单位到网站注册后投标报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报价时需上传企业资质证书(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6日-2018年10月12日
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8:30时
6、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程建亮,158*****867。
7、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 分。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已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具有废旧物资处理资质的法人方可参加,但最近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将被拒绝。
2、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授权的委托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投标人可将上述证件扫描或拍照(JPG格式)后发送至邮箱:158*****867@126.com;或直接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至蔡园煤矿综合办公室。
3、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于2018年10月12日17时前向矿财务科指定账户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将无法参与投标。资质审查合格后,招标方提供矿财务账号及开户银行。
投标结束后,经评标后,未中标人持财务科所开具的收据,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4、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投标报价开始前,可与招标人联系后到现场查看,确认处置标的物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及现场条件。如有疑问,须现场提出,招标拍卖人现场予以答复。
5、报价方式:电子报价。
6、开标后,各类物资报价从高到低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第一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另行依序确定中标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7、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或中标后反悔者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8、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5日内须与招标人就买卖合同条款进行磋商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由招标人重新处置。
10、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资、材料、配件,招标人可以回收利用。
11、招标人提供的处置标的物数量为估计数量,仅做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三、主要合同条款提示:
1、本批废旧物资处理最长时限为25天,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起始之日起25天内处理完毕。如一家中标人中标一类以上废旧物资,其处理总时限不得超过25天。否则每拖延一天处罚1000元,在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把保证金扣完为止,且招标人有权利终止中标人继续处理中标物资。
同时,购买人应服从招标人的作息时间,招标人的集中休息时间不计入废旧物资处理时间。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货,自行装卸、运输,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中标人在装卸废旧中标物资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且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继续装运中标物资,没收中标人保证金。废旧物资装卸、运输作业时间以招标人的工作时间为准。
3、中标人在装卸、运输拍卖标的时,应保护好招标人原有的设施及不在处置范围内的设备、设施。
4、废旧物资重量,以招标人磅房实际过磅数计量。
5、中标人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进行100-1000元/次的处罚。
6、装车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不按规定装运物资的,经劝阻不听者,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20%;出现两次者,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50%;出现三次者,全额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购买资格。剩余物资由招标人另行安排处理。
7、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购买方应及时清理装运现场。处理完毕,应将废旧物资存放场地清理干净,并经招标人验收认可。
8、中标人自行协调地方关系。
9、中标人装运、处理废旧物资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无相应环保设施设备,中标人不得在现场切割。
四、如对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有疑义,可向济宁矿业集团招标办咨询和反馈。联系人: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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