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5m纯电动公交车招标公告
2018年8.5m纯电动公交车招标公告
受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委托,对2018年8.5m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18]068号
2、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客车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国家批准的客车生产资质,且本次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正式鉴定,具有上牌的公告与推荐目录。
3)标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等相关客车标准要求》、《城市客车分类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CJ/T162-2002)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等技术标准。
4)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产品(如果不在目录中的产品请备注说明,如若在申请阶段需提供承诺函)。到双方约定交车时期,中标人必须确保投标车辆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应的有效产品公告批次的产品,符合最新国标及车辆免征购置税条件,并且能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符合三明市车辆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可以按时报税、报牌及上路行驶营运。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规范。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附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10)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开标现场;
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④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况的,将以投标报名时间为准(投标人最先到达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的投标人,不再接受上述情况的其他投标人的报名),投标人需到现场购买标书,以记名形式进行购买标书,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购买标书不支持转账形式、不支持邮寄;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30 日至2018年10月1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到现场购买标书,以记名形式进行购买标书,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购买标书不支持转账形式、不允许邮寄;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永安市公共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永安住建局附楼三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日上午9:00永安市公共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永安住建局附楼三楼)。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邮编:366000 邮 箱:********3@qq.com
招标代理联系人:小高
采购人: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永安市埔岭山岗村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668
投标保证金专户:
(注意:以下账户是保证金专户,请勿把标书费转入以下账户)
用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永安支行
账号:1404 0518 2900 8142 936
监督部门: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单价限额/万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一 | 1-1 | 8.5m纯电动公交车 | 29辆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7万元/台 | 1653万元 | |
预算价及实际支付车款说明: 1、本次采购的8.5M纯电动公交车,根据相关文件,国家补助、省级补助由中标人自行申报办理(所需采购人提供资料,采购人配合中标人提供相应的资料),国家补助、省级补助不计算在本次招标预算单价之内。预算单价为采购人自付部分。 2、实际支付车款=中标金额(自付部分+省级补助)±国家补助调整差额(实际国家补助与当前国家补助的差额)。 3、省级补助说明:因省补政策尚未出台,省级补助暂按6万/辆估算。如实际省级补助金额发生变化,车辆中标价不变,但招标人实际自付部分金额相应增加或减少。 4、国家补助调整差额说明:中标人应按国家最高补助标准申请。若国家出台新补贴政策,造成实际国补金额调整,则多退少补。即若国补标准降低,则实际支付车款按照国补降低的金额在中标价格上相应提高,反之,若国补标准提高,则实际支付车款按照国补提高的金额在中标价格中相应降低。 5、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永安市公交公司车辆采购招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
注: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预算单价限额:57 万元/台,预算总价限额 1653万元;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培训、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标签: 纯电动公交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