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5标段)

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5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5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已由格发改[2018]4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单位多途径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5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5标段);

2.2项目概况: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共划分为15个标段。15标段主要包括建成区棚户区平房、二层楼拆除,拆除、垃圾外运等工程。其中15号标段房屋面积为35658.22平方米,商业面积为3937.74平方米,合计39595.96平方米。

2.3工程地点:格尔木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包括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投标人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查询截图(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对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至15标段)任何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所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9 日至2018年10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格尔木市泰山路21号),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 月 1 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格尔木市泰山路2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和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5*****25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晟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汇路口华祥大厦9楼1097室

邮 编:810001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

开户银行:西宁市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账 号:******** 0000 19042

青海晟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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