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李家山镇崖头村年周转13500吨蔬菜保鲜库新建项目
湟中县李家山镇崖头村年周转13500吨蔬菜保鲜库新建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县李家山镇崖头村年周转13500吨蔬菜保鲜库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财农发字[2018]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湟中梓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县李家山镇崖头村
(2)招标内容:新建保鲜库900平方米、交易大棚1370平方米以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范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4、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09日09:00至2018年10月15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 15: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 15: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签: 蔬菜保鲜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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