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八工程总承包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招标公告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八工程总承包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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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工程公司中科项目“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所需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3276-B1

2.项目内容:上海工程公司中科项目“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VOC治理系统\催化氧化(CO) 有机尾气 21t/h 非甲烷总烃≤50mg/m3,去除率≥97%

1.00


包1-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5月31日、中科EOEG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 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均销售收入在8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依据中国境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提供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负债表(依据中国境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投标单位单独列出相关数据并计算出上年度的资产负债率,若上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则予以否决,投标单位上年度营业净利润必须为正数,否则予以否决。 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设备供货能力(提供可核实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货物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须具备2套及以上在国内(中国大陆)石化装置的同规模(处理尾气量20000 Nm3/h)或以上热催化氧化单元的设计、供货,成功使用2年以上且在运行并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的良好工程业绩。 7.投标人需提供可核实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1、用户证明文件(证明达到GB 31571的排放标准);2、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3、主要运行业绩的现场图片及尾气处理装置的PLC或DCS运行参数截屏画面;4、技术协议或设备竣工图、设备铭牌等(以上4项业绩证明文件须成套提供)。 8.招标文件中的请购书是针对“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如有偏离需在偏离表中列出。投标人提出的普通技术偏离超过3个,其投标将会被否决,招标文件中的请购书加注“★”内容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书加注“★”内容的任何偏离不予接受。 9.供货及工作范围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投标文件需要按“CO2放空气热催化氧化炉单元”请购书要求编制,内容齐全、详尽、正确、属实,不可缺项。关键技术文件如工艺描述、单元设计性能、PFD、PID、设备一览表、主要设备数据表、计算书、平立面布置图、公用工程消耗、三废排放及性能保证等必须按本请购书要求提供。 10.设计文件中的各个设计参数及图纸内容不可缺省,没有原则性错误,同时必须满足请购书要求。关键参数如催化剂不少于0.7M3、反应器入口温度不低于380oC、电加热器运行耗量不大于200KW等要求必须满足。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种类、数量必须满足要求,外购件品牌、产地必须满足要求。 1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对请购书中分供货商名单做出实质性响应,未根据请购书中分供货商名单要求列明分供货商,或所列分供货商与要求不符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12.报价格式按有关商务条款要求中的价格一览表填写,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交不含价格的设备的分项清单、安装试车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分项清单、二年备品备件分项清单(二年备品备件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3.投标人应承诺书满足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0月9日8:00时至2018年10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上海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上海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10月31日09:30时前与赵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章立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赵园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wzzhaoyua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章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zhangli.ssec@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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