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0-08 14:44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招标文件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9:30- 12:00,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可坐地铁一号线在天府五街下站后从C1出站,乘坐124路在剑南大道天府四街口下车即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购买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0-09 09:30到2018-10-15 16:30 |
标书售价(元) | 15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29 10:30 |
开标时间 | 2018-10-29 10:30 |
投标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
开标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成华区龙井路6号,***-********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1栋1514号,***-********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黄女士,***-******** |
预算金额(元) | ******* |
采购品目名称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N783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加。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1.成华区政府采购资金计划表编号:********。2.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800万元/年,已落实。3.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4.成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5.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商一名。6.本项目名称应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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