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未来城·创客谷、高新未来城·创星谷委托检测、见证检测招标公告
高新未来城·创客谷、高新未来城·创星谷委托检测、见证检测招标公告
高新未来城·创客谷、高新未来城·创星谷委托检测、见证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新未来城·创星谷建设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7〕161号文、衡高新发〔2018〕172号文及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招〔2017〕62号文批准建设,高新未来城·创客谷建设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7〕159号文及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招〔2017〕6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工程委托检测、见证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新未来城·创客谷已由衡高新发〔2017〕159号文立项批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246.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7733.43平方米;衡规委〔2017〕57号文审议通过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1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2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91753.71万元。高新未来城·创星谷已由衡高新发〔2017〕161号文、衡高新发〔2018〕172号文立项批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273.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4658.96平方米;衡规委〔2017〕56号文审议通过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8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74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41736.1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对高新未来城·创客谷、高新未来城·创星谷的委托检测、见证检测进行招标。(具体检测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3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委托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主体检测、桩基检测等;
第二标段:见证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主体检测、桩基检测等;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主;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符合湘建建(2014)5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批准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的相关检测项目、参数、指标的能力与资质资格】;
3.3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其中检测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一个标段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准备2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地点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5.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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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高新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
联系人:李呈祥、何凯
电话:15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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