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江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城市管理江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江永财采计【2018】000103号,委托代理编号:HNPZZB-2018-037,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江永财采计【2018】000103号

3、项目预算:549900.00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导气石笼

15

竖直收集,笼子直径1米,φ16钢筋制成,竖直深度6米,配DN200花管与卵石

HDPE花管,DN110,1.6MPa

620

沼气收集管道(含阀门、弯头、三通等)

HDPE花管,DN90,1.6MPa

450

沼气收集管道 (含阀门、弯头、三通等)

防渗膜拆除恢复

9000

防渗膜

800

0.75mm,城建标

全内燃式沼气燃烧火炬XS-100

1

不锈钢304

燃烧器

1

点火电极

1

高压

火焰探测器 SN-ZW12

1

罗茨鼓风机 HLSR100

2

3KW

增压风机

1

压力变送器

1

手动球阀DN40

1

不锈钢304

手动球阀DN25

1

不锈钢304

手动蝶阀DN65

1

不锈钢304

电动蝶阀DN65

1

不锈钢304

安全阀

1

不锈钢304

干式阻火器

1

压力变送器+仪表0-16kPa

1

数显

点火变压器2V*5000

1

不锈钢电控柜300*400

1

不锈钢304

气水分离器SS

1

低压储气罐XS-325

1

供气管件DN65

1

控制系统

1

设备基础 7m×4m

1

厚度30公分,配16钢筋

设备间4×7m

1

轻钢板房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包1

江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1、火炬燃烧系统处理能力:300m3/h;

2、火炬塔体采用双层金属套筒结构,碳钢

3、采用多孔燃气喷头,杯式稳焰配风方式。

4、采用温控系统、检测控制燃烧塔内环境温度,以达到合理的尾气和沼气充分燃烧和其他有害气体氧化处理的理论条件(800-1000℃)。

5、系统采用全自动控制燃烧。强制鼓风,自动点火,火焰自动跟踪检测,熄火自动保护,沼气压力高压和低压采样自动控制火炬燃烧启动和停止。

6、火炬为户外内燃式设计,点火采 10000V 高压电子点火。

7、火炬供气压力:3000pa(3000-8000Pa)

1、合同价款包括产品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及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1、交货日期:45天;

2、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安装调试成功,经验收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金5%,验收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101217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永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138*****055电话:181*****430

地址:永州市江永县永回路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3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集处理 甲烷 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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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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