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预审科及档案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预审科及档案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鹿城公安分局预审科及档案室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委托,就鹿城公安分局预审科及档案室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0-008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鹿城公安分局预审科及档案室装修工程(详细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施工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三级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点:温州市黎明中路东方花苑B幢507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0日 14:00
六、投标地点:鹿城公安分局会议室(温州广场路118号)
七、开标时间:2010年4月20日 14:00
八、开标地点:鹿城公安分局会议室(温州广场路118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现场购买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备查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备查
4、近3年(2007~2010年度)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企业简介
6、报名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质证书和证明资料应携带原件以核查,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7、集中报名时间:请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所需资料并于2010年3月31日9:00-11:00,14:00-16:30报名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黎明中路东方花苑B幢507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黎明中路东方花苑B幢507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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