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壶东村东阳路至壶江路河道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区壶东村东阳路至壶江路河道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RC榕招[2018]07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壶东村东阳路至壶江路河道景观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8]1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镇村自筹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99.5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壶东村东阳路至壶江路河道景观改造工程,对壶东村东阳路至壶江路河道景观进行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挡墙0.432km,栏杆504.3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9:30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
电 话:139*****980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721号中庚·国际华府2号楼302室
电 话:136*****996;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 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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