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检查站爆炸物探测器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边防检查站爆炸物探测器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边防检查站爆炸物探测器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爆炸物处置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武汉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08日 14: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09:00至2018年10月15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剑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机场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狄参谋***-********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剑波***-********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边防检查站爆炸物探测器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边防检查站爆炸物探测器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SZB-HW-2018-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剑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边防检查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机场二路
联系方式:狄参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剑波***-********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QSZB-HW-2018-232
(2)项目包名称:武汉边防检查站爆炸物探测器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爆炸物探测
(5)数量:1套
(6)核心产品:爆炸物探测器
(7)简要货物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交货期(天/月/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延误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5%/天处罚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9)质保期(天/月/年):设备类要求一年免费维修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软件类要求至少一年免费维护升级不收取任何费用。
(10)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00至2018年10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公告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2018年所属期在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税票(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及公司社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缺一不可)缴费单或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能满足本次投标服务的人员、服务点、设备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4、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list/list)查询“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湖北省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30000元以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国务院部门经国务院批准规定了具体标准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 “企业经营异常目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或其他的不良记录报告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信息打印查询加盖公司公章的信用报告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⑥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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