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官桥镇碧莲公路H横七路二期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安溪县官桥镇碧莲公路H横七路二期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官桥镇碧莲公路H横七路二期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2017]3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官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36000元(远程监控租赁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要求如下:

①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 10 月 9 日8:00至2018年 10 月 15 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7室)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10 月 23日 17时 0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汇入帐户名称:安溪县官桥镇财政所;开户银行:农行安溪官桥支行;帐号:135*****040000196。

6.4.汇入保证金时备注:欧邦【2018】024号,碧莲公路H横七路二期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24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官桥镇幸福路52号 ,邮编: 362441

电话:183*****190

联系人: 吴坤明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7室 ,邮编: 362400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官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