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碱、D-泛酸钙、维生素B6、硫辛酸、叶酸、他汀类(D5、A5、A8)、鸟嘌呤、噻吩类(2-噻吩乙酸、2-噻吩乙酰氯)生产招标公告
肉碱、D-泛酸钙、维生素B6、硫辛酸、叶酸、他汀类(D5、A5、A8)、鸟嘌呤、噻吩类(2-噻吩乙酸、2-噻吩乙酰氯)生产招标公告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内容进行简本公示,其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肉碱、D-泛酸钙、维生素B6、硫辛酸、叶酸、他汀类(D5、A5、A8)、鸟嘌呤、噻吩类(2-噻吩乙酸、2-噻吩乙酰氯)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投资32825.46万元
建设地点: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
建设内容: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2825.46万元在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征地约120亩分期建设肉碱、D-泛酸钙、维生素B6、硫辛酸、叶酸、他汀类(D5、A5、A8)、鸟嘌呤、2-噻吩乙酰氯生产项目,其中一期建设肉碱、D-泛酸钙及噻吩系列产品,二期建设维生素B6、鸟嘌呤及他汀类,三期建设硫辛酸及叶酸,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肉碱1500吨,D-泛酸钙2000吨,2-噻吩乙酸100吨,2-噻吩乙酰氯100吨,维生素B6 500吨,鸟嘌呤400吨,他汀类300吨(D5 100吨,A5 100吨,A8 100吨),硫辛酸500吨,叶酸300吨。项目完成后,将形成以维生素系列、他汀系列及噻吩系列产品链,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强本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GMP精烘包车间,动力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给排水、供电、供气、冷冻、环保、消防、机修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相关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内SO2、NO2、PM10等常规污染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HCl、H2S、NH3、环氧氯丙烷、甲醇、甲苯等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长江黄冈段3个监测断面、巴河2个监测断面及长河1个断面中所有监测因子单项水质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内地下水各项因子其监测值均小于标准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各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土壤环境
评价区域内土壤监测点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要求。根据标准中的定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结论,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经车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全厂综合废气处理系统,最终进焚烧炉焚烧;污水处理站废气进入全厂综合废气处理系统,最终进焚烧炉焚烧,焚烧废气能满足《危险废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关要求;精烘包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经预测,项目各生产车间排放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焚烧炉为中心500m范围,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200m范围,储罐区边界为起点100m范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100m范围所包裹的区域,该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芬顿氧化+微电解+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缺氧+好氧+沉淀”综合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中特征污染物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常规污染物达到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在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双重保证下,排放废水对周围地表水水质的影响较小。
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地下水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及各类机泵,噪声源强75~105dB(A)。采取围护、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固废、检修废油、废包装物、废包装材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工艺固废中的蒸馏残渣/液及废活性炭经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硅藻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污泥经鉴定后按照相关要求处置,鉴定之前暂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拟建项目工业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芬顿氧化+微电解+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缺氧+好氧+沉淀”综合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中特征污染物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常规污染物达到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由土司港闸排入长河,最后进入长江黄冈段。
4.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拟建项目各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全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最终进焚烧炉焚烧,污水处理站废气进焚烧炉焚烧,焚烧废气满足《危险废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关要求;精烘包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强化设备保养、加强设备密封性、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绿化及相关清洁生产和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蒸馏残渣/液(HW02)和废活性炭(HW49),经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硅藻土(HW0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检修废油为危险废物(HW08),经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包装物为危险废物(HW49),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水处理站新增污泥经鉴定后按照相关要求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对噪声源建设隔声房间、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同时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4.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和事故废水的产生;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5.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遵循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替代原则。本评价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六方面,并与同行生产企业对比分析结果来看,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二级,即国内先进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为一级,主要事故类型为生产装置及管道装置破损引起的物料泄漏、火灾和爆炸。扩散途径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经环境空气和地表水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水体污染。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7.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7.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拟建项目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属于医药化工行业,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及黄冈化工园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
8.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当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项目在选定的厂址内按拟定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9.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
电子邮箱:********12@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光谷总部时代5幢902
电子邮箱:whhzthk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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