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及资产条码化管理信息采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及资产条码化管理信息采集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及资产条码化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省财政厅(市、州、县)下达采购计划,拟对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及资产条码化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博谦询价(服务)2018-041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及资产条码化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询价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10.0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固定资产盘点及资产条码化管理信息采集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6)具有成熟的固定资产条码管理信息采集方案和丰富的条码管理经验;(7)熟悉资产财务核对流程,掌握固定资产国标分类,具备资产管理系统卡片数据变动、补录及完善的能力。(8)具备资产管理系统标签制作的能力。(9)熟练使用资产条码管理设备,具备资产条码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对接技术,熟悉资产条码管理流程。(10)具有本地化实施服务能力。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0月8日 |
询价表领取时间 | 2018/10/09 09:00--2018/10/11 17:30 |
询价表领取方式 | 现场购买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16 10:00 |
开标时间 | 2018/10/16 10: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百货旁政协小区2单元2103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 4745 6000 |
其他事项 |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3、其他网站: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海北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
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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