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化合物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招标公告
光敏化合物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黄冈斯坦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敏化合物生产项目建设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冈斯坦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敏化合物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
3、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占地34.68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购置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20吨/年光敏剂A、10吨/年光敏剂B、20吨/年光敏树脂。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黄冈斯坦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
3、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4、联系方式:158*****507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7号1106房之A96房
3、联系人:邓工
4、联系方式:***-********
四、环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对项目产污节点及污染源进行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2、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您认为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及生态有什么影响?
5、您认为政府部门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及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纳入到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中,并进一步完善项目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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